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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

建筑工程 2020-08-26 11:23 标签: 建设 工程 停工 损失 纠纷 处理 方法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

1、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而造成的停工损失,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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