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金的领取:
1、本人领取。
2、委托人领取。
委托人领取的需要提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