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
(1)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 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3)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4) 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