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如下:
1、滥用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
2、滥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
3、滥用严重失职的单方解除权。
4、滥用劳动者兼职的单方解除权。
5、滥用欺诈订立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6、滥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方解除权。
7、滥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工作的单方解除权。只要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影响了工作或者加重了单位的经济负担,不问医疗期满是否已满,也不问是否能够从事原工作或新工作,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8、滥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
9、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
10、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
11、随意辞退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职工、工伤和患病职工、三期女职工。
12、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13、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