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1、明确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标准;
2、明确非法取证的具体方式;
3、明确非法言词证据衍生出实物证据的效力。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