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的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的,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