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受伤获赔适用合伙债务承担原则,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合伙债务是指合伙人依约定或法定承担的与从事合伙事务有关的应给付义务,区别于合伙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