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因此,派遣员工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