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应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三、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相关材料;
四、公安机关应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五、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
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案件后自己是否需要作结案处理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