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履行地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然不确定的,一般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