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婚姻法是应该怎么样规定的?
目前并没有法律特别规定老年人的婚前财产可以参照婚姻法之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