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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受害人如何救济,公安对这个事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8-14 17:51 标签: 不予 批捕 受害人 救济 公安 处理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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