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离婚证据应注意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