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流程如下: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手续和法律手续;
7、权利义务的承担和职工的安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