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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的不批捕决定书送达给谁

刑事辩护 2020-08-14 18:57 标签: 法院 批捕 决定 送达

法院下的不予批捕的文书是直接送给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检察院的通知及时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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