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3.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5.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