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