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三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