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一、日照市东港区。
土地共分四个等级,一类地62000元/亩,二类地50000元/亩,三类地42000元/亩,四类地36000元/亩。
二、日照莒县。
一类地42000元/亩,二类地38000元/亩,三类地34000元/亩。
三、日照市岚山区。
土地共分三个等级,一类地52000元/亩,二类地42000元/亩,三类地36000元/亩。
四、日照市五莲县。
土地共分两个等级,一类地38000元/亩,二类地34000元/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