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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约

劳动工伤 2020-09-02 00:23 标签: 提前 解除 劳动 合同 是否 违约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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