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向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