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
5、车主出借机动车。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