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