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2、找不到具体加害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人的追责;
3、由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