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下: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