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过失性解除不用事先预告,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