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职务侵占检察院不批捕的,如果检察院要求释放的,应立即释放,如果要求补充侦查的,应展开补充侦查,完毕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