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出让方式的区别如下: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具体的使用年限。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征收时没有土地补偿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征用时有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