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的,可以向上级有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