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赔偿请求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