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外地肇事逃逸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