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原因有: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3、违反诚信原则;
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5、违约责任问题;
6、管辖约定;
7、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也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