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是会有有一定影响的,建议在期满之前重新签订合同,申请续期,缴纳出让金,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