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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诉讼中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5 11:40 标签: 医疗事故 诉讼 代理人 权限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代理人权限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二种代理方式。

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

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执行款或履行款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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