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违法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