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拟定改制方案。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采取职工买断式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与职工共建式股份合作制改造,或者是增资扩股式股份合作制改造。
2.取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3.取得出资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国有小型企业和须经审批程序的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要取得出资人的同意,未经出资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4.取得政府指定部门审批。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必须经过政府指定部门审批,未经指定部门审批的,不得进行改制。
5.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企业清产核资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同时应当有职工出资人和职工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