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起诉承租人返还房屋。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未按时返还房屋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或按原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