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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刑事辩护 2020-08-15 17:26 标签: 行贿罪 未遂 认定 标准

行贿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1、给付说。

认为应以行为人实施给付财物的行为作为既遂的标志,对方是否实际接受贿赂,是否实际为行贿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2、牟利说。

认为应以受贿人实际是否为行贿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既遂的标准。

3、区别说。

认为区分行贿罪既遂与未遂时,应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4、给付和收受说。

认为应以行贿人实际给付财物,受贿人实际收受财物,并请受贿人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既遂的标准,但不要求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一定达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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