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4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同样必须遵循这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