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开发商即可以推出预售广告并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3.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应当将预售合同交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交付建成商品房并移转产权。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商将通知购房人与其签订房屋交接书,并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