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预售商品房可能会有的风险: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可能存在夸大成分,实际交房与宣传样品有差异。
2、交易标的不确定;
3、签订合同后,并未获得房屋所有权;
4、预售的商品房可能存在瑕疵。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021-02-02 18:53
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均承诺将于正式交房办理入住手续后若干日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但交房之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两证。
2、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3、商品房预售合同猫腻多。
4、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
2021-03-04 14:53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022-08-27 11:01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
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
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
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2-08-12 16:23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020-11-20 18:11
“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会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这样一来,购房者很有可能在新楼开盘时买到位置不好的房子,最后在看房时才意识到问题。
这是购买商品房的一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