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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概念、性质和特点

债权债务 2020-08-17 20:34 标签: 代位权 概念 性质 特点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性质:

(一)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

(二)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

代位权的特点:

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

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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