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未明确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按单位同岗位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