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4、如关系人已移居国外的,需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5、如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