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即在有履行顺序的合同中,赋予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