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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8-19 06:16 标签: 履行 抗辩 概念 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其效力有以下相关规定:《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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