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的规定为:
(一)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二)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