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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劳动工伤 2020-09-02 16:28 标签: 何谓 意愿 中断 就业 人员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

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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