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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0-08-15 21:37 标签: 监视 居住 期满 处理 程序 规定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是: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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