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的申请流程如下:
1、房屋所有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2、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
4、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